摘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手续仍继续用工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职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手续仍继续用工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职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拓展: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享受伤残津贴且2022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调整其伤残津贴。
(二)调整办法。
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人员,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288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07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26元,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45元。
2.托底调整。根据以上定额调整后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4511元/月的,按照4511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三)相关人员的调整。
2022年1月1日(含本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本日)内首次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核定的伤残津贴仍低于4511元/月的,从首次享受之月起调整按照4511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