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例如:被公司辞退、公司破产等原因)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x90%,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金:1900元x90%=1710元/月,比原来多领162元。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1年12月起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