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小山

中山市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怎么样

小山 2023-01-08 20:19:46 300
中山市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怎么样摘要: 1、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或有效转诊手续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异地普通门诊待遇详见《中山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2、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

1、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或有效转诊手续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异地普通门诊待遇详见《中山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2、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符合转诊条件但未办理转诊手续的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医保费用的80%按规定予以报销。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抢救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中山市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怎么样

3、参保人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等发生临时异地住院的,应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急诊诊断证明等资料在出院前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申请补办异地急诊备案手续,按市内同级医院待遇支付。

4、未能联网结算的异地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可自门诊就医日或出院日起1年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说明:如有异议,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住院报销

  • 在选定统筹区已上线国家联网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时,提供身份证和社保卡,入院登记,审批通过,出院时凭社保卡刷卡直接联网结算。

  • 在选定统筹区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的,出院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到我市市医保中心或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 因病情需要转往非选定的统筹区时,须由转出医院医务科开具证明,并尽快持相关资料到我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门诊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报销

1、已登记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备案统筹区内选定1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其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

2、已登记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可在备案统筹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中选定符合条件的作为其门诊特定病种费用结算机构。

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异地就医待遇不设起付标准。

2、参保人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包干费额度(2022年度为240元)

3、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保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支付40%、2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医保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0%;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后的医保费用,由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

4、在备案统筹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中选定符合条件的普通门诊费用结算机构。

注意:办理异地备案后,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在备案地就医的,异地就医备案地为省内城市的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备案地为省外城市的于就诊后1年内持相关资料到我市市医保中心或各镇区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已办理异地登记手续的参保人,中山市将不再是医保待遇享受地,非因紧急情况在我市就院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由参保人或参保单位造成的违规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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