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办理条件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自愿而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3、申请人有一方为中山市户口4、申请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办理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自愿而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申请人有一方为中山市户口
4、申请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均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当事人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现场申请取号办理; 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
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登记员打印结婚证,将结婚证颁发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
取得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
办理地点
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办证窗口
办理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凤鸣路9号兴中广场C座四楼C-4F-02室市婚姻登记中心办证窗口
办公电话:0760-88926388
办理费用
免费,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