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入户条件
按学历入户:
在我市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形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1.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毕业五年内的人员(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至少满1个月的人员;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且在我市参保满6个月的人员;
按专业技术资格入户:
(1)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2)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45周岁以下。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在我市有自有住房且最近连续参保满1年,或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我市最近连续参保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但在校就读未婚的学生)、父母,可申请落户中山。有自有住房的,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没有自有住房的,户口登记在参保地属地居委会集体户。
纳税入户条件
每年度在我市实际纳税超1亿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入户指标10个;
每年度在我市实际纳税5000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高值含本数,下同)的,给予入户指标8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3000万—50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5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1000万—30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3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100万—10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2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10万—1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1个。
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入户人员为员工的,须最近在该企业工作并连续参保满 6个月(参保月份数不可断开)。
投资入户条件
在我市注册且实缴资金达1000 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入户指标 5 个;实缴资金再增加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入户指标 5 个。每个企业的入户指标上限 10 个。
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入户人员为员工的,须最近在该企业工作并连续参保满 6个月(参保月份数不可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