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山市纳税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条件 每年度在我市实际纳税...
中山市纳税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办理条件
每年度在我市实际纳税超1亿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入户指标10个;
每年度在我市实际纳税5000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高值含本数,下同)的,给予入户指标8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3000万—50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5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1000万—30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3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100万—10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2个;
每年度实际纳税10万—100万元的,给予入户指标1个。
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员工。入户人员为员工的,须最近在该企业工作并连续参保满 6 个月(参保月份数不可断开)。
受理部门
拟迁入地公安分局窗口(或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线下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到拟迁入地受理部门申请,填写个人入户声明书和入户申请审批表。
2.受理部门审核证件材料无误且符合入户情形的,为申请人打印审核结果(省内的录入“一站式”迁移,省外的打印准迁证)。
3.申请人凭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迁移证(省内的凭“一站式”系统反馈的审批结果)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