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住房贷款结清(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纯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的可以在结清日起三年内凭银行相关结清证明、还款流水、身份证材料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此后该套房产无论提取总额是否达到提取限额,均不可再提取。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方法:
登录微信公众号“中山公积金”-【业务办理】-【提取申请】-【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选对应的贷款方式)】-上传所需材料后提交申请即可。
二:粤省事办理方法:
登录粤省事-【中山市】-【公积金】-【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上传所需材料后提交申请即可。
注意:若职工在2010年12月13日前,以纯商业贷款提取的,累计提取额已达到贷款金额的1.1倍,则不可再提取。